大家好,,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,就是關于保險公司理財險的問題,,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保險公司理財險的解答,,讓我們一起看看吧。
謝邀~保險公司旗下的理財產品,?看看是自家保險類的,還是代銷類的,?其實來說,,被接管的話,都沒有任何問題,,如果保險類的,,還是按照原合同執(zhí)行,如果代銷類的,,直接找對應產品的公司就行,,保險公司無非就是一個平臺而已啦!
應該是AB事件引發(fā)的思考,,不談時政,,簡單的聊聊背后包含的保險知識~
我國在制定《保險法》的時候,對保險公司的設立和運營的要求非常嚴格,。國內保險公司設立的嚴苛程度和保險公司牌照的批牌難度之高,,國外的保險公司是完全無法企及的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》
第一百四十四條 保險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,國務院保險監(jiān)督管理機構可以對其實行接管:
(一)公司的償付能力嚴重不足的;
(二)違反本法規(guī)定,,損害社會公共利益,,可能嚴重危及或者已經嚴重危及公司的償付能力的。
被接管的保險公司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因接管而變化,。
第八十九條 保險公司因分立,、合并需要解散,或者股東會,、股東大會決議解散,,或者公司章程規(guī)定的解散事由出現,經國務院保險監(jiān)督管理機構批準后解散,。
經營有人壽保險業(yè)務的保險公司,,除因分立、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銷外,,不得解散,。
保險公司解散,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,。
按照破產法的規(guī)定,,在公司不能清償債務時,公司或者公司的債權人可以申請公司破產清算,。保險公司作為市場主體之一,,同樣適用于破產法,。
但是,由保監(jiān)會管理的中國保險保障基金完全可以確保消費者保單權益不被損害,。
由于保險行業(yè)的特殊性,,即使一家壽險公司倒閉,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也會轉讓給其它壽險公司,,不能達成轉讓協議的,,監(jiān)管機構也會立刻站出來把控全局,不會影響消費者的利益,。
也就是說,,必須把后事交代清楚,保險公司才有權利倒閉,。
另外,,中國保險牌照十分金貴,一家保險公司如果真的撐不住,,各大財團自然會沖上來注資的,。
說到這,十步想要強調一下關于“大保險公司比小公司靠譜”的謠言:我們買保險,,重要的是保險產品,,不是保險公司。
其實,,中國大陸對保險公司的要求一直十分嚴格,,凈資產達不到兩億,法律也不會允許你開保險公司的,。
所以啊,,保險公司只有相對的大小,所有的保險公司都是非常大的公司,。
另外,,銀保監(jiān)會為了我們的保單安全,做出了很多努力,,不管是對保險公司保險資金運用的監(jiān)管,,還是償付能力的監(jiān)管,亦或是再保險機制,,都可以保證我們的利益不受損害,。
實話講,小公司在跟大公司競爭時本就處于下風,,因此,,小公司更加不敢從條款上面動手腳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編對于保險公司理財險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,,希望介紹關于保險公司理財險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,。